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制定本標準。
一、總 則
(一)本標準包括工程勘察相應類型、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技術裝備配備及規模劃分等內容(見附件1:工程勘察行業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附件2:工程勘察主要技術裝備配備表;附件3:工程勘察項目規模劃分表)。
(二)工程勘察范圍包括建設工程項目的巖土工程、水文地質勘察和工程測量。
(三)工程勘察資質分為三個類別:
1、工程勘察綜合資質
工程勘察綜合資質是指包括全部工程勘察專業資質的工程勘察資質。
2、工程勘察專業資質
工程勘察專業資質包括:巖土工程專業資質、水文地質勘察專業資質和工程測量專業資質;其中,巖土工程專業資質包括:巖土工程勘察、巖土工程設計、巖土工程物探測試檢測監測等巖土工程(分項)專業資質。
3、工程勘察勞務資質
工程勘察勞務資質包括:工程鉆探和鑿井。
(四)工程勘察綜合資質只設甲級。巖土工程、巖土工程設計、巖土工程物探測試檢測監測專業資質設甲、乙兩個級別;巖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質勘察、工程測量專業資質設甲、乙、丙三個級別。工程勘察勞務資質不分等級。
(五)本標準主要對企業資歷和信譽、技術條件、技術裝備及管理水平進行考核。其中技術條件中的主要專業技術人員的考核內容為:
1、對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或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的注冊執業資格和業績進行考核。
2、對非注冊的專業技術人員(以下簡稱非注冊人員)的所學專業、技術職稱,依據附件1專業設置中規定的專業進行考核。主導專業非注冊人員需考核相應業績,工程勘察主導專業見附件1。
(六)申請兩個以上工程勘察專業資質時,應同時滿足附件1中相應專業的專業設置和注冊人員的配置,其相同專業的專業技術人員的數量以其中的高值為準。
(七)具有巖土工程專業資質,即可承擔其資質范圍內相應的巖土工程治理業務;具有巖土工程專業甲級資質或巖土工程勘察、設計、物探測試檢測監測等三類(分項)專業資質中任一項甲級資質,即可承擔其資質范圍內相應的巖土工程咨詢業務。
(八)本標準中所稱主要專業技術人員,年齡限60周歲及以下。
二、標 準
(一)工程勘察綜合資質
1-1資歷和信譽
(1)符合企業法人條件,具有10年及以上工程勘察資歷。
(2)實繳注冊資本不少于1000萬元人民幣。
(3)社會信譽良好,近3年未發生過一般及以上質量安全責任事故。
(4)近5年內獨立完成過的工程勘察項目應滿足以下要求:巖土工程勘察、設計、物探測試檢測監測甲級項目各不少于5項,水文地質勘察或工程測量甲級項目不少于5項,且質量合格。
1-2技術條件
(1)專業配備齊全、合理。主要專業技術人員數量不少于 “工程勘察行業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規定的人數。
(2)企業主要技術負責人或總工程師應當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10年以上工程勘察經歷,作為項目負責人主持過本專業工程勘察甲級項目不少于2項,具備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執業資格或本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職稱。
(3)在“工程勘察行業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規定的人員中,注冊人員應作為專業技術負責人主持過所申請工程勘察類型乙級以上項目不少于2項;主導專業非注冊人員中,每個主導專業至少有1人作為專業技術負責人主持過相應類型的工程勘察甲級項目不少于2項,其他非注冊人員應作為專業技術負責人主持過相應類型的工程勘察乙級以上項目不少于3項,其中甲級項目不少于1項。
1-3技術裝備及管理水平
(1)有完善的技術裝備,滿足“工程勘察主要技術裝備配備表”規定的要求。
(2)有滿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工作場所及室內試驗場所,主要固定場所建筑面積不少于3000平方米。
(3)有完善的技術、經營、設備物資、人事、財務和檔案管理制度,通過IS09001質量管理體系認證。
(二)工程勘察專業資質
1、甲級
1-1資歷和信譽
(1)符合企業法人條件,具有5年及以上工程勘察資歷。
(2)實繳注冊資本不少于300萬元人民幣。
(3)社會信譽良好,近3年未發生過一般及以上質量安全責任事故。
(4)近5年內獨立完成過的工程勘察項目應滿足以下要求:
巖土工程專業資質:巖土工程勘察甲級項目不少于3項或乙級項目不少于5項、巖土工程設計甲級項目不少于2項或乙級項目不少于4項、巖土工程物探測試檢測監測甲級項目不少于2項或乙級項目不少于4項,且質量合格。
巖土工程(分項)專業資質、水文地質勘察專業資質、工程測量專業資質:完成過所申請工程勘察專業類型甲級項目不少于3項或乙級項目不少于5項,且質量合格。
1-2技術條件
(1)專業配備齊全、合理。主要專業技術人員數量不少于 “工程勘察行業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規定的人數。
(2)企業主要技術負責人或總工程師應當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10年以上工程勘察經歷,作為項目負責人主持過本專業工程勘察甲級項目不少于2項,具備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執業資格或本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職稱。
(3)在“工程勘察行業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規定的人員中,注冊人員應作為專業技術負責人主持過所申請工程勘察類型乙級以上項目不少于2項;主導專業非注冊人員作為專業技術負責人主持過所申請工程勘察類型乙級以上項目不少于2項,其中,每個主導專業至少有1名專業技術人員作為專業技術負責人主持過所申請工程勘察類型甲級項目不少于2項。
1-3技術裝備及管理水平
(1)有完善的技術裝備,滿足“工程勘察主要技術裝備配備表”規定的要求。
(2)有滿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工作場所及室內試驗場所。
(3)有完善的質量、安全管理體系和技術、經營、設備物資、人事、財務、檔案等管理制度。
2、乙級
2-1資歷和信譽
(1)符合企業法人條件。
(2)社會信譽良好,實繳注冊資本不少于150萬元人民幣。
2-2技術條件
(1)專業配備齊全、合理。主要專業技術人員數量不少于 “工程勘察行業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規定的人數。
(2)企業主要技術負責人或總工程師應當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10年以上工程勘察經歷,作為項目負責人主持過本專業工程勘察乙級項目不少于2項或甲級項目不少于1項,具備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執業資格或本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職稱。
(3)在“工程勘察行業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規定的人員中,注冊人員應作為專業技術負責人主持過所申請工程勘察類型乙級以上項目不少于2項;主導專業非注冊人員作為專業技術負責人主持過所申請工程勘察類型乙級項目不少于2項或甲級項目不少于1項。
2-3技術裝備及管理水平
(1)有與工程勘察項目相應的能滿足要求的技術裝備,滿足“工程勘察主要技術裝備配備表”規定的要求。
(2)有滿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工作場所。
(3)有較完善的質量、安全管理體系和技術、經營、設備物資、人事、財務、檔案等管理制度。
3、丙級
3-1資歷和信譽
(1)符合企業法人條件。
(2)社會信譽良好,實繳注冊資本不少于80萬元人民幣。
3-2技術條件
(1)專業配備齊全、合理。主要專業技術人員數量不少于“工程勘察行業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規定的人數。
(2)企業主要技術負責人或總工程師應當具有大專以上學歷、10年以上工程勘察經歷;作為項目負責人主持過本專業工程勘察類型的項目不少于2項,其中,乙級以上項目不少于1項;具備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執業資格或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3)在“工程勘察行業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規定的人員中,主導專業非注冊人員作為專業技術負責人主持過所申請工程勘察類型的項目不少于2項。
3-3技術裝備及管理水平
(1)有與工程勘察項目相應的能滿足要求的技術裝備,滿足“工程勘察主要技術裝備配備表”規定的要求。
(2)有滿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工作場所。
(3)有較完善的質量、安全管理體系和技術、經營、設備物資、人事、財務、檔案等管理制度。
(三)工程勘察勞務資質
1、工程鉆探
1-1資歷和信譽
(1)符合企業法人條件。
(2)社會信譽良好,實繳注冊資本不少于50萬元人民幣。
1-2技術條件
(1)企業主要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工作經歷,并具有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高級工以上職業資格。
(2)具有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鉆工、描述員、測量員、安全員等技術工人,工種齊全且不少于12人。
1-3技術裝備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術裝備,滿足“工程勘察主要技術裝備配備表”規定的要求。
(2)有滿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工作場所。
(3)質量、安全管理體系和技術、經營、設備物資、人事、財務、檔案等管理制度健全。
2、鑿井
2-1資歷和信譽
(1)符合企業法人條件。
(2)社會信譽良好,實繳注冊資本不少于50萬元人民幣。
2-2技術條件
(1)企業主要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工作經歷,并具有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高級工以上職業資格。
(2)具有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鉆工、電焊工、電工、安全員等技術工人,工種齊全且不少于13人。
2-3技術裝備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術裝備,滿足“工程勘察主要技術裝備配備表”規定的要求。
(2)有滿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工作場所。
(3)質量、安全管理體系和技術、經營、設備物資、人事、財務、檔案等管理制度健全。
三、承擔業務范圍
(一)工程勘察綜合甲級資質
承擔各類建設工程項目的巖土工程、水文地質勘察、工程測量業務(海洋工程勘察除外),其規模不受限制(巖土工程勘察丙級項目除外)。
(二)工程勘察專業資質
1、甲級
承擔本專業資質范圍內各類建設工程項目的工程勘察業務,其規模不受限制。
2、乙級
承擔本專業資質范圍內各類建設工程項目乙級及以下規模的工程勘察業務。
3、丙級
承擔本專業資質范圍內各類建設工程項目丙級規模的工程勘察業務。
(三)工程勘察勞務資質
承擔相應的工程鉆探、鑿井等工程勘察勞務業務。
四、附 則
(一)本標準中對非注冊專業技術人員的其它考核要求:
“工程勘察行業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中的非注冊人員,須具有大專以上學歷、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并從事工程勘察實踐8年以上;表中要求專業技術人員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從其規定。
(二)海洋工程勘察資質標準另行制定。
(三)本標準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四)本標準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