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設計與施工資質標準
一、總 則
(一)為了加強對從事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設計與施工企業的管理,維護建筑市場秩序,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結合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的特點,制定本標準;
(二)本標準工程范圍系指各類建設工程中的建筑室內、外裝飾裝修工程(建筑幕墻工程除外);
(三)本標準是核定從事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設計與施工活動的企業資質等級的依據;
(四)本標準設一級、二級、三級三個級別;
(五)本標準中工程業績和專業技術人員業績指標是指已竣工并驗收質量合格的建筑裝飾裝修工程。
二、標 準
(一)一級
1、企業資信
(1)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2)具有良好的社會信譽并有相應的經濟實力,工商注冊資本金不少于1000萬元,凈資產不少于1200萬元;
(3)近五年獨立承擔過單項合同額不少于1500萬元的裝飾裝修工程(設計或施工或設計施工一體)不少于2項;或單項合同額不少于750萬元的裝飾裝修工程(設計或施工或設計施工一體)不少于4項;
(4)近三年每年工程結算收入不少于4000萬元。
2、技術條件
(1)企業技術負責人具有不少于8年從事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經歷,具備一級注冊建造師(一級結構工程師、一級建筑師、一級項目經理)執業資格或高級專業技術職稱;
(2)企業具備一級注冊建造師(一級結構工程師、一級項目經理)執業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6人。
3、技術裝備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術裝備及固定的工作場所;
(2)有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運行良好。具備技術、安全、經營、人事、財務、檔案等管理制度。
(二)二級
1、企業資信
(1)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2)具有良好的社會信譽并有相應的經濟實力,工商注冊資本金不少于500萬元,凈資產不少于600萬元;
(3)近五年獨立承擔過單項合同額不少于500萬元的裝飾裝修工程(設計或施工或設計施工一體)不少于2項;或單項合同額不少于250萬元的裝飾裝修工程(設計或施工或設計施工一體)不少于4項;
(4)近三年最低年工程結算收入不少于1000萬元。
2、技術條件
(1)企業技術負責人具有不少于6年從事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經歷,具有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注冊結構工程師、建筑師、項目經理)執業資格或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2)企業具有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結構工程師、項目經理)執業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5人。
3、技術裝備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術裝備及固定的工作場所;
(2)具有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運行良好。具備技術、安全、經營、人事、財務、檔案等管理制度。
(三)三級
1、企業資信
(1)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2)工商注冊資本金不少于50萬元,凈資產不少于60萬元。
2、技術條件
企業技術負責人具有不少于三年從事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經歷,具有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建筑師、項目經理)執業資格或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3、技術裝備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術裝備及固定的工作場所;
(2)具有完善的技術、安全、合同、財務、檔案等管理制度。
三、承包業務范圍
(一)取得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設計與施工資質的企業,可從事各類建設工程中的建筑裝飾裝修項目的咨詢、設計、施工和設計與施工一體化工程,還可承擔相應工程的總承包、項目管理等業務(建筑幕墻工程除外);
(二)取得一級資質的企業可承擔各類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的規模不受限制(建筑幕墻工程除外);
(二)取得二級資質的企業可承擔單項合同額不高于1200萬元的建筑裝飾裝修工程(建筑幕墻工程除外);
(三)取得三級資質的企業可承擔單項合同額不高于300萬元的建筑裝飾裝修工程(建筑幕墻工程除外)。
四、附 則
(一)企業申請三級資質晉升二級資質及二級資質晉升一級資質,應在近兩年內無違法違規行為,無質量、安全責任事故;
(二)取得《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設計與施工資質證書》的單位,其原《建筑裝飾裝修專項工程設計資格證書》、《建筑裝飾裝修專項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證書》收回注銷;
(三)新設立企業可根據自身情況申請二級資質或三級資質,申請二級資質除對“企業資信”(2)中凈資產以及(3)、(4)不作要求外,其他條件均應符合二級資質標準要求。申請三級資質除對“企業資信”(2)中凈資產不作要求外,其他條件均應符合三級資質標準要求;
(四)本標準由建設部負責解釋;
(五)本標準自二OO六年九月一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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