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未指明為復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指明為復印件的也應提供原件進行核對。
2. 按照所需變更的內容依照上述所需提交的文件準備,并參見公司設立條件所述的有關詞語的解釋。
3. 對公司變更登記事項表的填寫,僅需填寫變更后的內容,無變更的不須填寫。
4. 住所為租賃的,提交房屋租賃合同原件和房屋產權證明復印件;住所為股東自有的,提交房屋產權證明復印件和股東提供給公司使用證明;“住所”欄應填寫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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