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分為特級、一級、二級
1、特級資質標準
1.1企業注冊資本金3億元以上。
1.2企業凈資產3.6億元以上。
1.3企業近3年年平均工程結算收入15億元以上。
1.4企業其他條件均達到一級資質標準。
2、 一級資質標準
2.1 企業資產
凈資產 1 億元以上。
2.2 企業主要人員
(1)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12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 10 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市政工程相關專業高級職稱;市政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30 人,且專業齊全。
(3)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 150 人。
2.3 企業工程業績
近 10 年承擔過下列 7 類中的 4 類工程的施工,其中至少有第 1 類所列工程,工程質量合格。
(1)累計修建城市主干道 25 公里以上;或累計修建城市次干道以上道路面積 150 萬平方米以上;或累計 修建城市廣場硬質鋪裝面積 10 萬平方米以上;
(2)累計修建城市橋梁面積 10 萬平方米以上;或 累計修建單跨 40 米以上的城市橋梁 3 座;
(3)累計修建直徑 1 米以上的排水管道(含凈寬 1米以上方溝)工程 20 公里以上;或累計修建直徑 0.6米以上供水、中水管道工程 20 公里以上;或累計修建直徑 0.3 米以上的中壓燃氣管道工程 20 公里以上;或 累計修建直徑 0.5 米以上的熱力管道工程 20 公里以上;
(4)修建 8 萬噸/日以上的污水處理廠或 10 萬噸/ 日以上的供水廠工程 2 項;或修建 20 萬噸/日以上的給 水泵站、10 萬噸/日以上的排水泵站 4 座;
(5)修建 500 噸/日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工程2 項;
(6)累計修建斷面 20 平方米以上的城市隧道工程 3 公里以上;
(7)單項合同額 3000 萬元以上的市政綜合工程項 目 2 項。
2.4 技術裝備
具有下列 3 項中的 2 項機械設備:
(1)攤鋪寬度 8 米以上瀝青混凝土攤鋪設備 2 臺;
(2)100 千瓦以上平地機 2 臺;
(3)直徑 1.2 米以上頂管設備 2 臺。
3、 二級資質標準
3.1 企業資產
凈資產 4000 萬元以上。
3.2 企業主要人員
(1)市政公用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于 5 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市政工程相關專業高級職稱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市政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 8 人。
(3)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 30 人。
(4)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 類別資質二級以上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于 2 項。
4、承包工程范圍
4.1 一級資質 可承擔各類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4.2 二級資質 可承擔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各類城市道路;單跨 45 米以下的城市橋梁;
(2)15 萬噸/日以下的供水工程;10 萬噸/日以下 的污水處理工程;25 萬噸/日以下的給水泵站、15 萬噸/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各類給排水及中水管 道工程;
(3)中壓以下燃氣管道、調壓站;供熱面積 150 萬平方米以下熱力工程和各類熱力管道工程;
(4)各類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工程;
(5)斷面 25 平方米以下隧道工程和地下交通工程;
(6)各類城市廣場、地面停車場硬質鋪裝;
(7)單項合同額 4000 萬元以下的市政綜合工程。
注:1.市政公用工程包括給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氣工 程、熱力工程、道路工程、橋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含 城市規劃區內的穿山過江隧道、地鐵隧道、地下交通工 程、地下過街通道)、公共交通工程、軌道交通工程、 環境衛生工程、照明工程、綠化工程。
2.市政綜合工程指包括城市道路和橋梁、供水、排 水、中水、燃氣、熱力、電力、通信、照明等中的任意 兩類以上的工程。
3.市政工程相關專業職稱包括道路與橋梁、給排 水、結構、機電、燃氣等專業職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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